纪检监察处职责
纪检监察处职责

一、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搞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计划,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三、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定党的纪律对各级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督促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实施年度廉政建设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职能,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电化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

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沟通党委与群众联系的渠道。

六、监督、检查学院确定的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校纪校规的情况。

七、对违纪的监察对象,根据管理权限和处分程序,提出处分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教育监察对象。

八、依法对学院年度事业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基建、修缮工程,大宗物品、设备采购,图书征订等重大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组织对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决算。

九、对学院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招生就业、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学生收费等项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