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
冀中职业学院 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安全保卫管理,保障学院及其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安委会领导学院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院保卫科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

二、学院实行院、科室、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故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院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校园暴力,防交通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履行门卫制度,把好人员出入关。

四、院保卫科设消防安全员,负责全院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五、保卫科人员,负责定期对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节假日放假前均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六、院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七、节假日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值班,作好值班记录,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学院治安。

八、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总结会,对学院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

附件:学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A、在书记、院长领导下成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B、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院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学院各方面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C、加强防火、防盗经常检查灭火器、消防栓、门、窗、锁等,防止事故发生。

D、健全门卫、节假日值班制度。

E、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F、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G、各处室责任人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各处科室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

H、经常对全校的线路插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L、凡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的责任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