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3年下半年专升本自学考试申请毕业通知(11-19)
发布时间:2013-11-19
一、毕业具体环节及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时间:上半年05月21日至30日08:00--22:00,下半年11月21日至30日08:00--22:00。
    2.受理截止时间:上半年05月31日11:00,下半年12月01日11:00。
    3.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公布时间:上半年06月05日17:00前,下半年12月05日17:00前。
    4.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复议截止时间:上半年06月10日17:00,下半年12月10日17:00。
    5.省自考办审批时间:上半年06月中、下旬,下半年12月中、下旬。
    6.审批结果公布时间(考生应及时查询):上半年07月10日17:00前,下半年次年01月10日17:00前。
    7.毕业结果复核时间:上半年07月10日后5个工作日内,下半年次年01月10日后5个工作日内。
    二、考生必须本人办理网上申请、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信息修改。考生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姓名、照片)错误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如果信息修改申请未通过审批,当次不予毕业
    四、原学历证书在线查验
    1.考生申请时填写的原学历证书信息及考生身份信息将发送到“学信网”进行原学历查验。
    2.未查验通过的,考生应出具与证书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查看详细说明】。
    五、考生现场受理。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选报名点现场办理毕业受理手续,考生应认真核对本次填报的毕业信息。受理完成后,申请毕业信息不可修改
    六、查询审批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毕业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审批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毕业有关规定,请到zk.hebeea.edu.cn查看毕业有关文件。 考试办公室 电话0312—2581887

考试办公室

2013.11.18
    

附件一:《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档
附件二: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附件三:考生办理毕业受理时所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