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保定市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10-18)
发布时间:2011-10-18
各系(部)、部门:
  为展示我市教科研成果,促进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为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再提高发挥更大的作用,经保定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组织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2007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已经结题的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教育科研成果(只许主持人申报)或由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专业著作(不受课题限制,只许主编一人申报)均可参评。已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者需先认真阅读保定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见附件1),然后按标准上的要求填写《保定市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表请到jykxghb5977256@126.com,密码:5977256下载)。
  2、递交申报表时需带课题立项通知书和申请书、成果鉴定书(不是结题证书)、研究报告(实验报告)和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告和论文均需复印一式3份,其它各1份),并将其分别依次排列;其它正式出版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教育科研专著、音像制品、译著、学术资料、工具书等也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3份,并将其分别依次排列。(原件经验证核实后带回,复印件一律用A4纸。著作类需提供三份原件且不退还。)
  三、奖励
  从上报的成果中择优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其他
  1、我院限报2项。
  2、请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与11月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申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的封皮上需粘贴申报表的封面。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课题立项通知书、申请书、成果鉴定书、实验(或研究)报告及其它材料。
                                                                          教务处
                                                                        2011年10月10日
  附件1:保定市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标准
  一、研究方向正确
  1. 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具有前沿性、创新性。
  2. 指导思想正确,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及新课程改革精神,并能为教育改革服务。
  3. 理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
  4.研究水平在同类研究中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研究过程科学
  1. 正确地选择和运用了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统计测量手段和现代研究技术。
  2. 研究态度认真,尊重客观事实,结论真实可靠。
  3. 资料翔实,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价值
  1. 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
  2.研究成果能揭示或基本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包括提出新的问题、新的教育概念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 研究成果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有新的提高、补充、完善或有新的见解。
  4.为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