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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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委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04-03

中共保定市委文件 

保发(2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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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保定市委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9年4月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冀发[2009]1号),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举措。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实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从而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为科学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创新。在拓展和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我市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抓好“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防腐败力度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创新。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关心和爱护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内在要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从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提高行政交通效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实现阳光行政,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中央《工作规则》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维护群众利益,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预防原则,遵循和把握行政权力运行规律,着眼于关口前移,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公开透明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务求实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统筹兼顾原则,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做好反腐倡廉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1、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是指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的机制。全面查找各类行政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地识别和评估。动态采集、分析、反腐和处理廉政风险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廉政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是指科学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必须依法确定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实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必须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公开。 

3、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有机融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之中,分级组织,同步实施。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行政问责。加强责任追究,对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消减下放和管理工作,实行“关停并转放”。“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修订和废止,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取消、调整项目全面清理,确定不予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予以削减。“停”:对继续实施的削减审批项目和“自备科目”中停。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设定审批程序的规范工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擅自增加的审批环节,叫停“自备科目”;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管理,发现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仍进行审批、收费的,停发行政审批、收费票据;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并”:对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实行并联审批,使其流程更加完善和优化,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要通过流程再造,形成不同行政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和相互协调机制。“转”:转变服务方式。变“被运审批”为“主动服务”,推行“三制”、“三办”服务模式,即对当场和当天办结的一般性事项即收即办,实行直接审批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由服务中心协调实行并联审批制;对通过事后事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实行备案监管制,“三办”,即对前来办事人员实行领办、帮办和代办服务。“放”:向市场和基层下放权力。凡能通过市场调节解决或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就下入给市场或基层;对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或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移交给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 

(二)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各级政府部门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廉政风险点查找范围,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二是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依据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程度,确定若干风险等级,制定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风险等级目录要报部门党组(党委)审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三是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进行预警,提高单位和个人的自律和防范意识。根据行政权力不同等级风险,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要重点防范等级高的廉政风险,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乾地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四是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高等级的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直接管理。 

(三)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示和调整、不断优化和完善,形成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二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创新动态公开的载体、途径和形式,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认真贯彻《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议事规划,规范决策程序,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积极探索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办法,有效防止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积极探索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办法,有效防止决策失误。三是推行“会审会”制度、“处(科)条会议纪要”制度。在县(市、区)级政府推选常务会议“旁听”制度。市、县政府部门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处(科)务会议纪要制度”。有关部门、单位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要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审会”制度集中研究决定。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处(科),研究重大事项都要召开处(科)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报部门党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及时公开权力运行结果。明确公开的时限、形式和途径,主动征求行政相对人的评价和意见。推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权力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为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四是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一要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考核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情况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要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工作之中,列为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考核的一个重要项目,确定具体分值,加大评议考核力度。注重语言结果的运用,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三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乾地评议考核。具体考核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行政权力的运行效率和质量。认真执行《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冀办字[2005]9号)、《河北省行政机关首问着办负责制度(试行)》(冀政办[2008]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具体办法》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评议考核工作逐级进行,市重点考核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四、2009年工作推进步骤 

(一)深入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作出部署;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对全市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提出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安排2009年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抓好学习培训。4月份市举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专题培训班。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发[008]号和保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宣传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推进步骤,努力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现重点突破。紧紧抓住重要权力和重点领域推进监控机制建设,努力取得突破,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切实加强对中央和市委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对重大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监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2009年,市政府各部门确定一批得要行政权力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工作;各到(市、区)要确定一批重要单位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工作,务求取得突破。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动态公开上实现新的突出。 

(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项机制”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下放和管理、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等四项重点工作,相互促进;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发挥整体效能,统筹推进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和各部门业务工作,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全市行政权力运行监察院控机制建设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级党委(党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 

二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列入理要工作日程,与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登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市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政府抓好这项工作,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预防腐败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此件发至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主题词:纪检监察工作 行政权力运行监控 机制建设 意见 

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     2009年4月3日印 

(共印550份)